摘要:在近日舉行的“清朗浦江·2024”網絡生態(tài)治理旬行動啟動儀式上,上海市委網信辦對外公布“清朗浦江”典型案例。其中,“網絡水軍”團伙炒作“4歲女童南匯海灘走失”事件被通報。
在近日舉行的“清朗浦江·2024”網絡生態(tài)治理旬行動啟動儀式上,上海市委網信辦對外公布“清朗浦江”典型案例。其中,“網絡水軍”團伙炒作“4歲女童南匯海灘走失”事件被通報。
上海市委網信辦分析說:
“4歲女童海邊走失”事件之所以會逐步發(fā)酵成陰謀論,是信息不對稱、不良自媒體的炒作、公眾情緒的催化和社交媒體放大效應的共同結果。
謠言對女童父母造成了精神壓力與二次傷害,同時也誤導公眾對事件的判斷,使人們對真相產生誤解。
12名涉嫌犯罪人員已被移送起訴
2023年國慶長假期間,一名4歲女童在上海南匯新城海灘走失,引發(fā)全網關注。根據上海市委網信辦對外公布的信息,一些網絡賬號散布“走失女童曾被丟棄”“走失女童父親為繼父”等言論,甚至炮制陰謀論,引發(fā)人身攻擊。
經核查,上述信息均系謠言,上海市網信辦迅速協同相關平臺,清理造謠傳謠、網絡暴力、人身攻擊等有害信息4605條。根據上海公安機關通報線索,一造謠“水軍”團伙浮出水面。
經上海市公安局網絡安全總隊進一步偵查發(fā)現,傳播此次事件不實帖文的“巨蟹說娛”“飯圈娛記”等十余個相關自媒體賬號注冊人均是山東某網絡科技公司旗下員工,他們曾在各大平臺注冊賬號,圍繞其他全國性社會熱點,高頻發(fā)帖、轉載帖文,采用“震驚體”“標題黨”“博眼球”等方式發(fā)布虛假負面信息。10月11日,在公安部的統(tǒng)一指揮下,專案組赴山東會同當地警方將該團伙一舉抓獲。
經查,該團伙系以公司為名的“水軍”團伙。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與經理田某兩人為公司高層。在此次事件中,兩人組織周某鳳等6名核心寫手,選取熱點、借助AI批量制造不實帖文,并組織30名公司員工,通過公司控制的平臺賬號大量發(fā)帖轉帖,累計控制114個網絡賬號,持續(xù)發(fā)布了涉女童走失帖文268篇。
相關部門查實,在此次事件的10月4日至9日期間,上述團伙通過發(fā)帖炒作該事件非法獲利4萬余元。
目前,該團伙中12名涉嫌犯罪人員已被移送起訴,其余參與違法活動但尚未構成犯罪的人員被依法予以行政處罰,涉案相關網絡賬號已依法被關閉。
律師:造謠者需要承擔相應民事、刑事責任
“網絡水軍”常常是團伙作案,通過批量注冊網絡賬號,推動社會輿論持續(xù)升級發(fā)酵、高燒不退。為攫取經濟利益,有組織地頻繁蹭“八卦”流量,有分工地在網上搜集相關熱點事件視頻、圖片進行惡意拼接,形成新的“八卦”,再利用大眾獵奇心理,創(chuàng)建收費“吃瓜群”,吸引網民繳費進群點擊廣告鏈接后收益牟利。
北京市京師(上海)律師事務所吳風虎律師表示,此次事件中,造謠“水軍”擾亂正常的社會公共秩序。“根據網絡造謠的內容、性質、影響不同,造謠行為可能會觸及民事、治安、刑事等多個領域的法律法規(guī),造謠者需要為此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、刑事責任。”
網絡謠言為何層出不窮?網絡謠言該如何治理?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互聯網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劉曉春指出,謠言與低俗、違法的不良信息不同,如果不與真實事件進行對比,單獨信息本身很難識別真?zhèn)?。因此,謠言的治理是一種“事后治理”,往往在已經廣泛傳播并產生了不良影響后才得以救濟。“現在的謠言治理,更重要的是一種全流程、全鏈條治理。”
陜西恒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、知名公益律師趙良善指出:“網絡并非法外之地。網絡水軍不能為了私利、為了賺取流量無底線造謠,進而踐踏道德、法律底線,否則將自食惡果。”
編輯/趙俊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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